首页 百科 正文
积分入户流程

来源:网友投稿 浏览数:1114 关注:163人

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积分入户流程,以下是(www.liyan0123)小编整理的与积分入户流程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办理积分落户流程

办理积分流程:

1、报名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2、上传材料。申请人**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信息记录,确认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3、积分审核。申请人积分申报材料受理上传后,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入户指标认定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4、公开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工作专班对拟入户人员名单在平安武汉网站积分入户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5、申请复核。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6、办理落户。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受理窗口办理落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宿舍的非现役**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办理入户积分

办理入户积分流程如下: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1、网上申报资料

申请人点击首页【积分制入户】栏目中【积分制入户申请】。

2、获取核定积分总分数 进入【入户申请】界面,需要先点击【获取核定积分总分数】获 取符合积分制入户条件的分数。

3、填写并上传主迁人(申请人)信息 ,需核对“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是否 准确,并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图片规格建议:不大于 2.5M, 支持 JPG,PNG 格式图片)。

4、填写户籍信息填写“户籍地址”、“户口登记机关”,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及个 人页(图片规格建议:不大于 2.5M,支持 JPG,PNG 格式图片),选 择“入户所属区(属)”。

5、迁入本人房产地址:勾选“迁入类型须知”“迁入本人房产地址”。填写“拟迁入地 址”(如果积分申请或者积分调整时已经申报了自有房产,则系统会 自动对接),选择“迁入地址所属派出所”。

6、迁入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 勾选“迁入类型须知”“迁入直系亲属房产地址”,填写亲属信 息,上传相关附件。

7、提交申请 申请人确认填写无误后,勾选本人须知后,可点击【提交积分制 入户申请】按钮。

8、积分制入户申请提交成功后,页面跳转至“我的入户”,可查看 申请时间及积分制入户进度,若审核已通过,会显示相应的入户结果。

以上就是积分入户流程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获赞:638 | 收藏:77 | 发布时间:2024-05-10 17:58:34

  •  标签:  

原文链接:http://www.liyan0123.com/36665.html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友投稿,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