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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网「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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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很严肃的,不知道的不要随便支招……

是自己申请、学校推荐,但是如果你满足南农大的自主招生条件,一般高中不会不推荐你的。去招生办网站看具体通知。;id=11

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或来源: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一、报考条件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申请报考:(1)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成绩优秀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3)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4)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5)在我校2012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及“合格”者。

二、招录程序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选择所报考的学科(分为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和工学五类学科)和各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3)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5)个人申请报告。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5、考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013年1月18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月25日前根据提示缴纳考试报名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留下的联系地址邮寄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1、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2、测试内容:数学、各考生所选学科内的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3、资格确认及公示: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数学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加总)分江苏省及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划线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择优确定考核等级合格考生,等级合格考生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其中江苏省及其他省份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额数将按照报考情况进行划分。4、2012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者,通过材料审核后,可免试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考核等级合格。

四、录取办法考核等级合格者:2013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之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需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满足考生所填报学科内的专业志愿。

五、其他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学校纪委监察 *** :025-84396827。招生咨询 *** :4001120200 025-84395708。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3、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八、咨询联系方式 *** :40011-20200,025-84395708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件:z *** @njau.edu**:

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第三条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包含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本科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其中: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中,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英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英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全国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但更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江苏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考生进档后,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等级级差折算分后的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语文(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学校根据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进行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办法进行排序。

3、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之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之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之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获得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 *** 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以及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其中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进档考生不再享受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我校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内地 *** 高中班均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 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之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更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文理科招生的省份,若某科类获我校报考资格考生之一志愿实际报考人数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同一省份生源数量充足的科类。

第十七条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之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中,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网站介绍。

第二十一条 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收费800-1000元/人·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2020年实施大类招生的11个专业类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植物生产类(园林、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草业科学)、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类(法学、旅游管理、社会学、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类招生,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在本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生、体育生、保送生等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就读校区:工学院下设专业(类)学生在浦口校区就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社会学类、英语、日语、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11个专业(类)学生一年级在浦口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在卫岗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类)学生在卫岗校区就读。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 *** :025-84399789、025-84395708,本科招生网站:,V.X 公众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njauz *** ),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箱:z *** @njau.edu。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 *** :025-8439682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农业大学中学生夏令营申请好过么?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

2、报名条件:具有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申请报名:

(1)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江苏省内须为四星级高中)。

(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对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

3、报名要求:经济与管理类夏令营报名者文理科考生均可,农学与生命科学类夏令营报名者须为理科考生,且江苏省考生选科须为生物或化学。

4、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进入“夏令营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报名表》。

5、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报名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3)除报名表张贴外,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5)个人申请报告。

6、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7、名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营员名单将于7月15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公布。

你自己看着办吧!!!!

望采纳!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17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生约15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00名。准确招生人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此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 *** 的**,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 *** 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另外,乙肝病*表面抗原呈阳性者(HBsAG+)不能报考我校食品类专业。

(二)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总数不超过单招总名额的30%。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生,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另外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的各项要求。

(四)专业学生研究生

有关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详细情况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日期一般为10月,考生网报后还须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照相,同时缴纳报名费,详见我校研招网或教育部研招信息网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以后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数据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并检查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初试时间约在2010年1月或2月,具体日期和初试考场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前两门是**和外语,满分各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后一门或两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成绩在我校研招网自行查询,请注意浏览我校研招网。

六、复试与录取

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具体制定,请考生注意浏览我网站文件通知。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4项条件者方可录取。

八、研究生待遇

(一)2009年起,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200元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200元,实际每人每学年获得4800元的基本资助,同时每人每学年须缴纳培养费5000元(委托培养生6000-8000元)。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300元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400元,实际每人每学年获得8400元的基本资助,除委托培养生外均免学费。

(二)除了基本资助,学校还提供硕士生招生录取规模50%的优秀奖学金名额,其中,10%为一等奖名额和40%为二等奖名额。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3000元的奖学金。提供博士生招生录取规模35%的优秀奖学金名额,其中,5%为一等奖名额和30%为二等奖名额。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8000元的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4000元的奖学金。另外,学校还提供各类专项奖学金,如优秀学位论文奖、科技创新奖及社会奖学金等。

(三)学校专门为研究生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应聘。

(四)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学校拟实施重大科研项目专项招生计划和导师资助特等奖学金招生计划。设立高额奖学金。鼓励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来我校重大科研项目组发挥自己杰出的创新能力。详细情况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MBA考研成绩查询入口

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

公布时间:2月15日下午3:00

查询地址:南京农业大学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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