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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书(企业批准证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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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批准证书,以下是(www.liyan0123)小编整理的与批准证书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企业批准证书是什么

企业批准证书是由当地的管理委员会核查完你所上报的材料并完成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的手续后,在拿上所有你办完手续所发的证书如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证。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商务部备案。

拓展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商务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文件不齐备或者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限期补报或者修改。

审批机构自接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公司批准证书是什么(行业批准证书是啥)

1、企业批准证书是什么。

2、行业批准证书是啥。

3、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4、企业证书是啥。

1.企业批准证书是由当地的管理委员核查完所上报的材料,并完成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的手续后,拿上所有办完手续所发的证书,如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登记证等的复印件,从管理委员会换回企业批准证书,这样就完成了一个公司登记注册的所有手续,也就可以开业。

2.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7.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批准证书?

一、**投资开办企业管理法律规定\x0d\x0a**投资开办企业,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x0d\x0a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赴**投资开办企业。目前,主要有**加工贸易、贸易与生产性企业、**并购、资源开发等类型。\x0d\x0a为促进**投资发展,原外经贸部、外汇管理局2002年发布《**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和《**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商务部2004年10月1日发布《关于**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外交部2004年7月8日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投资项目核推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开展加工项目的政策性规定。\x0d\x0a(一)**投资开办企业的审查、核准\x0d\x0a对于国内企业在**投资开办企业,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核准:国别投资环境;国别安全状况;投资所在国与我国的**经济关系;**投资导向政策;国别合理布局;履行有关国际协定的义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x0d\x0a国内企业**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x0d\x0a国内企业**投资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东道国政局动荡和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与东道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或风俗相悖的;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x0d\x0a(二)**投资开办企业的申请材料\x0d\x0a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x0d\x0a**企业的申请获得核准后,由商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批准证书》。其他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国内企业凭《批准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事宜。\x0d\x0a获得批准的国内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参加**投资联合年检和**投资综合绩效评价;经批准开办的**企业,在当地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商务部备案,并向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报到登记。\x0d\x0a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开办企业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须经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经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赴**投资开办企业由商务部核准,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赴**投资开办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x0d\x0a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得向下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委托**投资开办企业的核准事宜及增加核准环节、申报材料和核准内容。\x0d\x0a(三)企业**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x0d\x0a**并购,是指国内企业及其控股的**中资企业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包括参股、股权置换等)获得该企业的资产或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x0d\x0a为及时了解我国企业**并购情况,向企业提供**并购及时有效的政府服务,2005年3月31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该《报告制度》规定,企业在确定**并购意向后,须及时向商务部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地方省级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分别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转报。\x0d\x0a二、**投资项目核准的法律规定\x0d\x0a**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人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x0d\x0a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x0d\x0a资源开发类项目,是指在**投资勘探开发原油、矿山等资源的项目。此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x0d\x0a大额用汇类项目指在勘探开发原油、矿山等资源领域之外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此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用汇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x0d\x0a项目核准的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国际法准则;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发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战略性资源;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定;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x0d\x0a三、申请**加工贸易企业优惠的法律规定\x0d\x0a1999年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意见的通知》,鼓励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规定,原外经贸部会同有关部委制订了有关配套政策,例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外汇管理的通知》,在资金、税收、外汇管理、外派人员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x0d\x0a经国家批准从事**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凭外经贸部颁发的《**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可享受以下鼓励政策:\x0d\x0a(一)资金鼓励政策\x0d\x0a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有关银行对其到**建厂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货款。从**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带料加工装配项目,项目由进出口银行评估、放款和回收。到**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可从援外优惠**、合资合作项目基金中得到资金支持。为鼓励扩大生产规模,允许**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将获利后5年内所获利润充实资本金。银行对**带料加工装配出口的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所需资金优先提供出口信贷。有关银行根据《**通则》的要求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实际生产规模,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国内企业核定该项目出口信贷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简化审批手续。从事带料加工装配项目企业申请批准的周转外汇**,银行按正常的货款利率执行,由**外贸发展基金对出口企业贴息2个百分点。\x0d\x0a(二)简化外汇管理手续\x0d\x0a**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免交汇回利润保证金。该项目涉及购汇或需汇出外汇的,需事前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涉及购汇或外汇汇出的,可不做外汇风险审查,企业凭外经贸部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涉及的外汇收、付及汇兑,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适当延长**带料加工装配项目设备、技术、零配件、厚材料的出口收汇核销期限。\x0d\x0a(三)享受出口退税政策\x0d\x0a对企业作为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器件、原材料及散件,海关凭外经贸部批准证书和合同副本验放,实行全国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二手设备按其提取折旧后的余额计算应退税款;对新设备和原材料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税额计算应退税款。\x0d\x0a(四)金融服务和政策性保险鼓励政策\x0d\x0a国有商业银行制订具体规划,加快海外营业网点的建设,为**企业在当地提供流动资金**、清算、结算等金融服务。\x0d\x0a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为**带料加工装配等国家鼓励出口的项目、产品提供**风险(包括战争、动*、政府征用)及非商业性风险保障。对**带料加工装配项下出口的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等,可比照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条件提供保险。适当提高对拉美、非洲等高风险地区的出口信用保险国家限额。研究建立**投资风险保障机制。\x0d\x0a(五)其他鼓励政策\x0d\x0a**带料加工装配项下出口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如涉及出口许可证或配额,给予优先安排。\x0d\x0a四、中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x0d\x0a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鼓励和保护资本流动是双向性的,作为中国商务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吸引外资和促进海外投资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中国已经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110多个,已经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80多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间投资、贸易往来和科学技术交流,拓宽对外经济合作的领域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框架和外部环境。\x0d\x0a五、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管理法律规定\x0d\x0a2006年8月16日,商务部发布《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是指符合该《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请求人,反映情况,请求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或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不法侵害或可能将要受到损害或不法侵害,请求协调解决,由投诉服务中心进行协调处理、答复的服务。服务请求人,是指依据《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是依法从事**投资活动的中国一投资者。\x0d\x0a商务部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负责无偿提供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其工作经费由政府资助。\x0d\x0a投诉服务中心具有法人资格,对其行为依法独立承担责任。\x0d\x0a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事项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投资;**其他商务活动。中国企业**商务投诉服务事项不包括外交领事管辖的事项。\x0d\x0a此外,2005年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应急处置和内部防范等机制,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及时果断处置突发**,避免或大程度地减少我国公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我国国家**利益。\x0d\x0a**投资对我国这个发展中国家而言刚刚起步,立法尚未跟上,在我国积极完善利用外资法律的同时,还要加快**投资立法步伐,为我国企业**投资提供法律保障。

以上就是批准证书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获赞:133 | 收藏:33 | 发布时间:2024-05-16 10: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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