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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的人是怎么被的(卖房被*一般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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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卖房的人是怎么被*的,以下是(www.liyan0123)小编整理的与卖房的人是怎么被*的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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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人卖房遭遇连环,房子过户钱没了!这些受害者该如何追回损失?

我们平常的生活中对于房子的买卖,原本是一个正常且普通的事情,近日一则消息 出,有100多位业主在卖房的时候遭遇了连环诈,不仅没有拿到钱,反而还欠钱,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就让我们以其中一个例子来了解一下吧!

现在这个房市情况来看,卖房子基本都是赚的,很多炒房人都是靠这个赚钱致富,可是今天这个事情却是卖房却是一分钱没赚到自己还赔了进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杨女士是来自郑州的一位业主,她说自己房子现在已经过户到别人的名下了,但是自己却只拿到首付款,中介太不靠谱了,现在中介联系不上,买房人也联系不上。之前我们听说的都是买房被的,现在还有卖房被的。杨女士说当时自己想卖房子就把房子相关信息挂到了网上,马上就有一个名叫房开房地产的销售经理联系了她,说有买家要买房,让杨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中介联合买家联合起来诈,房子一过户以后买家立即拿着房本去抵押**,然后把房款在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了。

现在那些业主现在可谓是肠子都悔青了,但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总要有解决的办法,这些受害者该如何追回损失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立马报警

遇到这个事情,应该立马去当地的公安局进行报警,让警察成立有关于此案件的办事小组,展开追回损失的工作。

二.利用法律方式追回损失

追回方式的好手段就是要利用法律,我国有非常完备的法律体制,所以说对这种诈,也有相应的手段去予以破解,帮我们追回损失。

三.国家法律是我们强的保护伞

当我们的权益遭到损害时,我们一定不要忘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国家的法律永远都是我们强的保护伞。不知道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警惕房产买卖中出现的几种诈形式

对五种较为典型的诈“障眼法”进行了详细剖析,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谎称可快速落实**审批

侵吞购房人钱财

付某是九龙坡区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谎称公司能够帮助客户快速落实**审批,但需要客户将本该支付给卖房人的首付款先存到其个人账户上。据此,付某将多名购房人的首付款共66万余元占为己有。去年10月,付某因合同诈罪被九龙坡区**判处****4年零6个月,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个别不良房产从业人员利用购房人信息不对称,编织虚假理由取钱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房产开发销售人员利用“销控房”潜规则侵占购房人“转让费”,其利用开发商“捂盘”、预留位置好户型好房屋等做法,将对外宣称已出售的房屋“转卖”给购房人,取“转让费”;二是房产中介人员以**业务为掩护,取购房款,不法房产中介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买卖双方对中介机构的信任和不熟悉有关购房政策、中介流程等因素,趁机取购房款。为此,市民在购房时,走正规的房屋买卖流程,不要图省事和贪便宜,也不要轻易相信中介机构,注意多方核实。

**房产证“ 顶替”

取购房款

綦江的陈某伙同他人**工作证,先后多次冒充楼盘售房处销售工作人员,以购买该商品房有优惠等条件,诱使他人购房,共取购房款近32万元。之后,陈某因诈罪被綦江**判处****7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陈某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顶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冒充房屋所有人,不法分子利用居住或熟悉某套房屋情况,虚构本人拥有房产事实取购房款;二是冒充受托人低价卖房取购房款,利用受害人贪图便宜心理,通过编织委托人急需用钱等理由,以受托低价卖房为诱饵,取购房款;三是冒充房地产代理商、售房人员等内部员工,以低价购房吸引购房者,趁机取钱财。为此,购房人在下手前,应仔细审查房屋权属及卖房人身份是否真实。

虚构优惠购房指标或产权

“步步设陷”钱财

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政策优惠购房房源信息,虚构优惠购房指标或拥有政策优惠房产权,再以出售指标、低价售房为诱饵吸引购房人,以此取钱财。

检察官提醒: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政策优惠购房房源的价格往往低于商品房,对部分购房人来说很有吸引力。购买此类房屋,更应该查清房屋权属关系,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不要只看价格。

利用真实房产

“一房多卖”房款

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受害人贪图便宜的心理,通过出售自有房屋或指标房、团购房等形式,将一房多卖,取急于购房市民的购房款。

检察官提醒:购房前,购房人应先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必要时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次,查询房屋权属时,还应查看房屋抵押权登记是否注销;第三,购买者可要求过户后再支付大笔款项。同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也已向相关部门建议,健全完善房屋权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在购房、租房时查询,加强对从事房屋买卖、租赁等中介机构管理,严格审核信息发布的真实性。

过户后“过河拆桥”

取银行抵押**

南岸区的蔡某通过房屋中介,联系购房人段某购买其房屋一套,约定先付22万元首付款,剩余的51万元房款在过户后向银行**偿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蔡某立即持该房屋产权证向银行抵押借款53万元,但他给段某转账2万元后逃逸。今年4月,南岸区**一审以合同诈罪判处蔡某****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被损失49万元。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通过与房屋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支付首付款后,诱使出卖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再利用过户产权向银行抵押获取**后逃逸,且拒不偿还剩余房屋欠款。为此,在出售房屋时,出卖人应多个心眼,确认房屋交易各个流程是否齐备合法。

广西业主刷脸卖房被超千万元,这是怎么回事?

近新闻上比较火的一件事就是,有广西南宁市的市民反映被中介人员以查档的理由,市民刷脸,后 的房产被过户。

**一出来,立马上了网络热搜,很多人跑去围观。

事情发生之后,引起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也开始了取证调查。

调查出来的结果显示,某公司的中介人员采取诈手段,业主进行刷脸 作,然后私自把业主的房子过户给其他人,业主的房子被抵押给了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不等。

根据业主提供的**内容显示,今年南宁很多的业主都去委托一家房地产中介,让他们帮忙卖房,结果卖房途中遭到了诈,目前已经有了10多个受害者。

这些房子都是一个人 作的,此人叫做韦远鹏,是一个置业顾问,韦远鹏用房屋查档为理由,让业主们和他见面,同时用手机给业主们做刷脸认证,当刷脸认证完成之后,房子当天就被过户出去了,立刻就被买家抵押给了第三方,而业主自己对这些居然毫不知情,一直到发现被了之后,才醒悟过来了。

警方对这件事已经采取了立案调查,同时把这些被过户的房屋进行了交易冻结,这个叫做韦远鹏的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捕了,案件已经在侦办阶段了。

他们用来交易的是一款叫做“邕e登”的app,这个app可以自助办理不动产的交易业务,已经办理了有10多万宗房地产交易业务了,目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这款app确实很方便,但是存在很多问题,安全方面还是存在风险,比如缺乏语音提示,还有刷脸验证码,以及双重认证等保障。

这次的**是因为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利用了这个app的漏洞,他的诈手法才能够得逞。

目前南宁市已经对这个app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升级,同时警方也提醒大家卖房一定要亲力亲为,熟悉流程,不要交给任何人**。

卖房被一般有哪些情况

“卖房者”非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对策: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以上就是卖房的人是怎么被*的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获赞:292 | 收藏:63 | 发布时间:2024-05-10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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