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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关系作为商法调整对象的内涵是什么- 如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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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关系作为商法调整对象的内涵是什么- 如何分析?

1.作为商法调整对象的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商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在现实生活中普遍适用的范围。在我国,商事法律关系,无论侧重商事主体还是商事行为,终都是以商事主体的商事行为所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为商法调整的对象。

2.民法体系中以商事法律关系为商法调整对象的内涵:1)营利性主体;2)营利主体的营利行为;3)商法调整的营利性实体是各种企业组织;4)调整后的营利性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的关系,扩大的企业外部关系还包括企业内部关系,国家队企业行为监管形成的关系,如工商登记,还包括企业与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以及企业与权利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如投资股东,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权利财产关系;5)是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关系,主体是平等的;6)商法所规范的营利性实体的活动必须发生在持续经营中。

3.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区别:民事关系是更广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商事关系是民事关系的一部分,民事关系与商事关系的关系是典型的逻辑类关系。

获赞:782 | 收藏:15 | 发布时间:2024-05-15 0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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