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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简介(谁能提供下董必武的生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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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董必武的个人简介和任职的具体历程是什么?

1949年10月19日, 人民政府政务院**法律委员会成立,中国 元老之一的董必武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位政法委主任。

董必武学问渊博,器识宏通,是中国 众多无产阶级法律专家之一。他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在武昌军政府协助孙中山掌管机要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在朋友的资助下,董必武到日本学习法律,对中外法律制度有较深的了解,回国后曾在武昌开办过律师事务所,入党以前在武汉是颇有名气的律师。后来,经李汉俊的引导,董必武由民主主义战士走上了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道路。

早在上世纪30年代,董必武在 苏区就担任过中华苏维埃工农民主政府临时高法庭主席、高**院长,为当时党的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少贡献;在国统区工作时,董必武又以法律武器与***作斗争。

无论是在 苏区,还是长征路上,以及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董必武都做为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48年3月,党 决定让董必武负责筹备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华北人民政府的工作。实际上,党 交给他的任务,就是为人民共和国的 建设和经济建设进行试点。

当时,董必武已经是63岁高龄的老人,但他依然夜以继日的工作。为了实现党 的战略构想,董必武将自己的每一步行动都和日后的全国 联系起来进行思考。

1948年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开幕。

董必武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了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重任。在董必武的**下,华北人民政府的工作效率惊人。仅据1948年10月至12月的不完全统计,华北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条例、政令就不下50种。这些条例为以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初的基础。

在1949年9月于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协商会议上,董必武代表政协筹备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拟的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

在报告中,董必武将国家名称、国家属 、政府组织原则、“政协”的 质和作用、 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等问题逐一提出,并加以说明。报告获得了会议的赞同。

在9月30日的会议上,董必武当选为 人民政府委员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典礼隆重举行。董必武跟随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宋庆龄等登上天安门城楼,听到国歌第一次在世界上回响,看到第一面国旗在蓝天里飘扬。“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董必武在心里反复回味着这句历史 的话语,禁不住老泪纵横。

新中国开国之初,是百废待举之时,也是开始建章立制之日,而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的董必武自然就成为政法委员会主任。

1949年10月19日,董必武出席 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被任命为 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和**法律委员会主任,从此开始了他协助周恩来**国家 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新历程。

10月21日,董必武主持召开了政法委第一次会议。在会上,董必武明确提出了政法委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

董必武**政法部门首先抓重点工作。董必武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要依法办事,第一件事就是要有法可依。

早在1948年10月16日,董必武在华北人民政府人民 研究会上就指出:

1954年9月,董必武当选为高**院长。之后,他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49到1952年,司法部门处理了600万件以上的刑事、民事案件,其中90%以上的处理是正确的,错判的有10%。

董巍和董必武是什么关系?

一、二人没有关系。陈云的外孙董巍,陈云与董必武是同事。

二、简介:

1、董巍,男,汉族,北京人,1980年出生, 大学学历,理学学士, 党员。现任株洲市天元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董必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请给我董必武的简介!

董必武,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 的创建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人。湖北黄安(今红安)人。原名贤琮,又名用威,号譬伍。清光绪秀才。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同年加入同盟会,并在武昌军政府任秘书官。1914年赴日本留学。同年参加中华革命党。1917年毕业寺东京私立日本大学法律专科。同年回国任律师。1920年创办私立武汉中学同年与陈潭秋等在武汉创建共产主义小组和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出席中国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 汉口地方委员会书记、湖北省委委员。1924年国共合作后,负责筹建***湖北省党部。1926年出席***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候补 执行委员。后任***湖北省党部 、湖北省政府 兼农工厅厅长。创办《楚光日报》,汉口《民国日报》。1928年赴苏联学习。1932年回国后到 苏区,任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副校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高**院长。1934年参加长征。到陕后,任 学校校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政府西北办事处代主席。抗日战争 发后,任 长江局委员兼民运部部长,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恢复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创办七坪、汤池训练班,为鄂中抗日根据在和抗日武装的建立培养了骨干力量。1938年被选为 第六届 委员。后任 南方局 ,协助周恩来**华南及西南各省党的工作。1943年后主持 南方局的工作。同年7月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及驻会委员。1945年4月代表解放区人民参加中国代表团出席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制宪大会,并在联合国**上签字。同年,在 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 **局委员。12月任 南方局书记。1946年在重庆、南京 代表团的工作。1947年3月率 代表团后一批人员从南京撤返延安。后任 工作委员会 、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主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建国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1954上当选为高人民**院长。同年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在 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 **局委员、 监察委员会书记。1959年、1965年连续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曾组织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先后提出: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无产阶级**人民夺取 后,必须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制;国家所有机关必须依法办事,一要有法可依,二要有法必依;要培养人民的法律意识,使人民信法、懂法、守法,党员和国家干部首先要模范地守法等法制思想和法学理论,对新中国的 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69年在 九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 **局委员。197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主席。1973年在 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 会副委员长。同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主要蓍作收入《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等。

谁能提供下董必武的生平简介

董必武1886——1975,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教员。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 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1918年回国,参加**运动。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 武汉区委委员,湖北民运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时**筹建了***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工作委员会主任,*** 候补委员。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 革命根据地,历任 党校校长, 党务委员会书记, 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高**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 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 同***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 南方局副书记, 重庆工委书记, 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 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高人民**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理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 会副委员长。是 六届 委员,七、八、九届 **局委员,十届 **局 。

出版有《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董必武年谱》。

因为董老参加革命很早,而且几乎参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的所有大事(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 加入中国同盟会。1914年加入中华革命党。1918年参加**运动。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 一大),其资历在党内无人能及,就是在***中也享有很高威望。但就实际能力来说,并无多大建树,主要是个精神领袖的作用。如***元老于右任也属此类。所以董老尽管在党内职务很高,但没有多少实际权力, 剧又都很简洁,所以在建国后的很多历史题材的影片都没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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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赞:154 | 收藏:16 | 发布时间:2024-05-13 0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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