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 正文
商贷能转成住房公积金**吗,房贷的商贷可以转成公积金**吗

来源:网友投稿 浏览数:3175 关注:267人


大家好,今天小法来为大家解答商贷能转成住房公积金**吗这个问题,房贷的商贷可以转成公积金**吗很多人还不知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的。商贷转公积金**,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

4.原商业性购房**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可以转公积金**;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的。

商贷转公积金**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买房商贷能转为公积金**吗

可以的。商贷转公积金**,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

4.原商业性购房**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可以转公积金**;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的。

商贷转公积金**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商贷可以转成公积金**么

商业**是可以转成公积金**的。但是必须满足一下条件:

商业**还款满一年。

商业**的银行同意转为公积金**。

公积金连续缴纳满一年或者以上,商业**转公积金**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的更高额度。

扩展资料:

个人申请公积金**流程:

如果个人有买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租房、装修房屋等需求,可以申请公积金**,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带齐**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负责借款资格、担保人资格、**额度、**期限等审查;

3、审查通过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并办理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通知书,并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

5、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再次审查;

6、审查通过银行放款。

注意,以下4种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

4、不符合其他公积金**条件等。

公积金**申请条件:

公积金**就是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享受的**,只要你缴存了公积金,那么就可以按照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去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而公积金**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某市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申请人在申请前至少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或者在提取了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了12个月以上。

3.申请人需要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的能力。

4.申请人需要在本市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要良好,也要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若是夫妻双方,那么夫妻双方都必须没有还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

当然,各地方的公积金**政策可能不尽相同,大家更好还是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以实际情况为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942385451@qq**,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获赞:136 | 收藏:45 | 发布时间:2024-05-12 16:23:44

  •  标签:  

原文链接:http://www.liyan0123.com/34860.html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友投稿,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