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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改派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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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改派,以下是(www.liyan0123)小编整理的与改派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报到证的改派政策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改派是什么意思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手续。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

申请条件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销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改派需要提交的资料:

1、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2、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3、与原单位离职证明。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组签注意见。

三、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五、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效能或派专人送取, 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 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档案改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档案改派意思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手续。 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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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以上就是改派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获赞:461 | 收藏:18 | 发布时间:2024-05-10 13: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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