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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厅邓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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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湖北省教育厅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湖北省教育厅的知识,包括湖北省教育厅邓立红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湖北省教育厅投诉 *** :027-87328125、87328126。

2、受理范围: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收费、学校后勤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师德师风等教育政策执行和政风行风建设等相关问题的投诉**。

湖北省教育厅** *** 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监督与投诉 *** :027-87328126、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是430071。

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六)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 *** 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湖北省教育厅内设机构: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教师管理处、思想**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处)、综合治理处、高校学生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组织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干部人事处、省教育督导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 ***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教育厅—厅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教育厅—机关处室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湖北教育局24小时咨询 *** ?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 *** 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 联系 *** :027-87328126. 027-8732807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湖北省教育厅怎么走

湖北省教育厅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地图:

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有15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2、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

4、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6、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8、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9、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10、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11、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2、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14、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 *** 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链接:(湖北省教育厅网站)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省教育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责任部门 *** :027-87122121-8208

用户服务热线:027-87274229

机关处室 *** 详见

湖北省教育厅网站

湖北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历网上认证需要多久

湖北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历网上认证需要5-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不能直接核实的,时间会延后。如在审核过程中,证书颁发高校(机构)或出具成绩单部门认为根据申请人原提供的材料不能完成核实,需要向被认证人了解具体情况或需要被认证人补充提供档案材料。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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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赞:286 | 收藏:83 | 发布时间:2024-05-12 15: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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