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营 正文
缓刑期间(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来源:网友投稿 浏览数:4889 关注:336人

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缓刑期间,以下是(www.liyan0123)小编整理的与缓刑期间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注意事项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期间需要做什么工作

对于缓刑期间能从事工作,或者不能从事什么工作,在法律上并无明文的规定。对于在缓刑期间的服刑人员,应进行社区矫正,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应该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除此以外,对于服缓刑的人员,并无其他特殊规定,在遵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地参加工作,并无对工作内容的限制 规定,除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对工作人员有特殊规定外,缓刑期间可以从事其他任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期间怎么计算

一、 缓刑 期间怎么计算 我国《 刑法 》规定, 缓刑考验期 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 二审 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 羁押 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 一审 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 变更强制措施 的决定,改为 监视居住 或者 取保候审 ,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 刑罚 ;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二、缓刑时长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 1、被判 拘役 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 **** 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被判 ** 的缓刑考验期:两年。 (《刑法》第九十九条【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我国的法律也会在各个方面规范公民行为,也会按照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进行不同的处罚力度,那么缓刑一般适用于不是非常恶劣的罪行,同时也认为 犯罪嫌疑人 有悔过的表现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的情况,当犯罪嫌疑人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再次做出违法行为,也会取消缓刑。

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 。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

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存在以下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缓刑期间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获赞:133 | 收藏:69 | 发布时间:2024-05-15 07:56:10

  •  标签:  

原文链接:http://www.liyan0123.com/42499.html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友投稿,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推荐阅读